為什麼書不要「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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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譯書的故事

 

事例1

我在英國“掛牌執業”的時候,頻頻替當地的客戶做中譯英、英譯中的工作,以下的事情不時發生。

有一次英國某家規模龐大的機器生產商送來大疊英文文稿,其中有海報、小冊子、公函、展版的資料、標語、說明書等等,原來是準備到上海舉行展銷,吸弔當地買家。

我翻閱那批資料,一邊看一邊搖頭,因為我感到完全不對勁,直覺判斷是倘若我作為譯者把這些材料逐篇、逐段、逐段、逐句忠忠實實翻成中文,印刷出來,恐怕客戶公司到了上海開展銷會時,一件貨品也賣不出。這是因為那些材料在歐美社會用來展覽、派送、寄發給展銷會的參加者,相信還真合適,來到像中國大陸這樣一個完全不同制度與文化的社會裡,不但難以派用場,還恐怕吸引不到當地應該有興趣又有權簽合同購買的人(各單位的高級幹部等)的注意,甚至令他們反感。

總之橫看豎看,就是都不對胃口,我們中國的“國情”不是這樣的,買家的背景、心理、選購動機、教育與科技水平等和英國、西歐、北美的主顧不同。例如,說不定最熱衷光顧者,都是為了虛榮心或回扣、出國機會等原因而決定購買這些昂貴的家伙,而非受到其科技設計的優點,如果宣傳重點放在耐用(機器頻頻除舊換新,才有機會多多出國談生意)、功能優越(特別先進的器材與中國一般工廠的其他設備根本不配合)、節省人手(中國大陸的工廠當時多的是冗員)等因素之上,弄巧反拙,浪費彈藥。再者,西方商業社會的公函,對未來顧客的推鎖信,寫法自然跟中國大陸的勸銷信完全兩樣,即使修改語氣,若保留原文的內涵,仍然會不濟事,因為中國決策人吃的不是這一套。

為甚麼會出現這樣原因不適宜照樣翻譯的情況?原因很多,包括:

──大概撰寫那些介紹文字的人都是科學家及管理專才,而非商品推廣及公共關係高手,對營銷的認識與經驗不足。

──相信是他們沒有很多時間準備這批材料,想清楚應該如何特別炮製,只能夠把平日在其他地方時常用的東西梢加改動,趕製出來交人翻譯。

──看來該公司整個機構上下各人對於中國大陸社會認識膚淺,沒有誰懂得如何與這個社會打交道,吸引中方有權決策的人。

我拿著大疊資料,不斷在想:怎麼辦?如果不管他們賣得出多少件貨品(這不是我的工作範圍),只是站在譯者的崗位,依時交出所謂“信、達、雅”的中文版本,一點也不難,錢還容易賺,但是這樣做夠不夠?合乎道德嗎?

終於我花了不少工夫,在長途電話上說服了該公司的高層負責人,讓我“酌情”改動原文,製造出一份份對他們有利得多的言篇,送到上海使用,這份差使用這種方式做,不用說困難得多,責任更大得多了,尤其是因為時間十分緊迫(通常這類委托都是十萬火急的),我要用電話分頭與原來那批文件的多位不同部門的撰稿人聯絡,取得其他有用的資料,並保証我的理解沒有出錯,表達式得到該公司各有關的人士接受。

後來各種中文的資料終於及時印好送上飛機運往中國大陸,展銷會如期在上海舉行,該公司對這份任務十分滿意。

這個經驗引發了我反省翻譯工作者的崗位與責任的問題,更加強了我的信念:譯者的主要責任,不是譯“好”某些文字,而是為了委托者最大利益,完成當次委托的任務。

就如這次任務,如果我不是多想一想,只是中文字符號轉換的角度去看問題,不管語用(pragmatics)的效果,那麼只要把那些收到的文字譯好就功德圓滿了。可是如果我由整體效益的立場來評估,馬上明白到只做這種功夫是不夠的,譯出來的文本可能派不上用場,甚至產生反效果。

不過,俏若譯者不但要傳達出原文的內涵,還要兼顧語用及其他的效果,責任擴大到甚麼範圍?難道(以這個例子來說)要兼任客戶的市場策略顧問、公關撰稿員嗎?

我認為當今的翻譯工作者,不宜劃地為牢,在“翻譯”與其他工作之間訂下一條永久不變的楚河漢界。(詳見下文)

當然,每個人的能力始終是有限的,不可能十八般武藝,樣樣皆精,而且每次委托的情景不同,往往自有先天的局限。

再以上述的事件為例,最理想的做法,是提前幾個月,跟在香港某間有規模有地位的、熟悉對華貿易、又在大陸建立了聯絡網的公關公司接洽,交由他們安排整在上海舉行的展銷會,或者至少負責其中的文字與展覽材料工作。這樣做也許所費不菲,但是勞師動眾老遠跑到萬里外搞大型促銷,本來就已經是相當的投資,如果只欠一點點包裝,功虧一簣,損失難以計算,值得嗎?

上述這種“翻譯手段”的改變,可以說是翻譯工作相當徹底的革命,似乎許多翻譯界的同業意識上難以接受(雖然他們其實平日或多或少正在這樣連自己也未察覺),客戶也大多曉得原來當今之世“翻譯工作者”可以這樣,以比複製原文好(即是有利可圖)得多的方法服務。

這個觀念的革命勢將影響深遠。

 

事例2.

我接受委托翻譯的第一本書,是英國的“婚姻病理學”(Marital Pathology,即是研究婚姻何以失敗的學問)權威撰寫的經典著作,當時原著剛出版,香港一個婚姻輔導的團體取得中譯的版權,又找來了一筆錢出版中文版。那時,我還是大學畢業班的學生,得到導師和婚姻輔導會的專家分別提供翻譯及婚姻輔導兩方面的諮詢,幫忙解決大大小小的問題,書終於出版了。

負責審核那本書的翻譯文字的,有大學的翻譯課程老師和婚姻輔導會的專業顧問,他們都說對譯文相當滿意,書印了出來,圈中人(婚姻輔導工作者們)也予以讚許。可是,該書銷路和得到的反應令大家至為失望,本來以為許多人會使用的,似乎期望落空,總之它產生不到中譯計劃所預期的效果──幫助提高本地與婚姻有關的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輔導者、醫療工作者、神職人員、教育工作者等)的知識與服務水平。

為甚麼一本立論有權威、資料又寶貴又詳盡又最新鮮的著作,竟然翻譯出來不受歡迎?我的分析是:

──前述那些對象的讀者可能大部分沒有鑽研專業資料的習慣,不願意抽出對間多讀多了解多想。

──他們即使肯讀專業資料,也有能力閱讀原文,不習慣讀中譯本,或者瞧不起中譯本。

那些看不懂原著、需要靠譯本的專業人士,大多數覺得裡面的理論洋味重、社會學統計學心理學術語多、論據背後借重的基本概念難明,即使譯者花盡心思去解釋、注釋,依照各詞匯把術語──正確中譯,這類讀者還是不明白。於是,譯本始終是兩面不討好。

──其他人(一般逛書店或圖書館的“外行”讀者)不會買或借閱,因為該書篇幅長、部分(不幸正是開頭兩章)理論頗艱深,嚇怕了讀者。而且那本書叫做《婚姻決裂》(沿用了原著書名的字面意義:《Marital Breakdown》),對於非專業性的讀者,會產生相當的抗拒感,至少沒有吸引力。

──書中的調查研究資料可靠而有啟發性,可是都是英國美國社會的,中文讀者念起來難免隔靴搔癢,沒有親切感,難以認同,亦不敢貿貿然應用到自己工作之上,恐怕華洋社會的情況相差太遠。

──由於文化差異,該書的討論與中國人的社亦有未盡適合之處,例如洋人夫婦的性生活困難,與東方社會的夫婦顯然有別,又如書中詳細分析酗酒怎樣危害婚姻,這個問題在我們的社會未見嚴重,反而因配偶好賭成性致傾家蕩產、夫妻反目者,在香港社會普遍得多,書中未見討論。再如西方婚姻中親戚引起的問題,與中國的婆媳糾紛、親家相處問題,也是相當不同的。西方的婚姻不少因為夫婦屬於不同宗教或教派而出現問,中國很少有這個情況。

 

事例3

多年之前,有個醫學團體籌到一筆錢,委托我替他們中譯一本醫療倫理的巨著──《醫療倫理》(《Medical Ethics》),談醫務人員日常工作所碰到的道德問題──該團體正如絕大多數客戶一樣,找人譯書自然要求把書由頭到尾一字不漏譯出來。當時我直覺感到這樣做未必理想,但也沒提出異議,顧客永遠是對的,於是簽約。後來,書如期譯好了,出版了,貨銀兩訖,該團體對譯本的質量很滿意,但是我卻越來越後悔。

為甚麼後悔?原來該書作者是該行權威,全書資料豐富,行文也深入淺出。問題出在譯本的對象──那個團體出版中譯本,主要是給護士學生做參考書用的,也是給香港的華人醫生護士參考,好反省道德問題的,我太遲才發現,那本書太大了,包羅萬有,而且大部分資料和例証都是美國的,有時由於文化問題,跟中國人的社會格格不入,有時又因為美國社會比香港許多方面先進得多,兩地情況不同。譬如說,書裡提到美國病人時常找借口控告醫生護士疏忽,希望索取大筆賠償,於是病人小小病痛,醫生就不問青紅皂白要他做齊十種廿種試驗,又開十種廿種預防針藥,這樣做明知對病人健康無益,更白花時間金錢(如果醫生診治自己兒女決不會這樣做),但為了自保,避免日後被控疏忽索賠,醫生只有這樣。究竟這樣做是否合乎醫德?香港沒有這種問題,因為病人沒有索賠的風,英國法律比較保障醫務人員。

另一個例子──某宗教派別極端反對輸血,認為此舉觸犯天規,不止一次在美國有該派教徒病重,不馬上輸血就必死,但病者本人和家屬都反對輸血,那麼醫生是否該違反他們意願去救命?

再舉一個例子────歐美社會“安樂死”運動聲勢日益浩大,這是因為他們科技發達,許多本來早已救不活的人,長期用氧氣、鹽水、機械或人造器官納持生命,但不是昏迷就是痛苦難當,沒有復原之望。醫務人員應該遵從病人或家屬意願,撤去喉管讓他們“安樂死”嗎?這類問題香港當年尚未普遍,因為我們醫療科技沒有歐美社會那麼先進。

以上各例,雖然本港醫務人員大可以拿來參考,可是一一放在譯本裡,反而讀者(護士學生)覺得這本書跟自己的事業無甚相干,何況全書三百多頁,太大太貴了。香港的醫生時間那麼寶貴,書越厚也只會越令他們不會翻看。

如果今天再有客戶委托我譯這兩本書,我很可能會婉拒,並且樂於花很多唇舌向他們解釋說:既然有錢又想做好事,我們知道有更好的辦法,若照所謂傳統的方式把全書由頭到尾翻成中文,是事倍功半的辦法。

我會建議這類社會服務團體召集自己的顧問團,廣邀各方專家,成立專責小組,動手搜集資料和意見,再找專業寫作的人才撰寫專為本地當前需要的版本。

那個婚姻輔導的組織不妨邀請資深的婚姻輔導工作者、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性學專家、精神病學家等組成專責小組;那個醫學團體也不妨邀請大學醫學院的教授、醫學團體代表、關注這個問題的資水深護士、律師、倫理學家、宗教團體代表等組成小組,這些小組參考各國的權威著作,提供本地的最新資料和本地有關團體的立場資料,交由撰寫文獻的專才,針對本地特有的社會背景和讀書對象的特別需要,寫出一本大家喜歡使用、收到最大效益的書。

以上個例子(事例2、3)並非偶爾發生的特殊個案,而是今時今日許多地方(相信特別是所謂“第三世界”地區)翻譯界時常碰到的問題:把一本書翻譯出版,往往得不到預期的效果,譯入語言社會的讀者沒有很大興趣閱讀、使用。相信許多中國讀者也有過這樣的經驗:看中譯本是很辛苦的、不暢快的,遠遠不及看中國人寫的同類專題的中文著作。

為甚麼會長期有這樣的不幸情況呢?未必是翻譯功夫不到家的問題,翻譯工作者往往因而蒙上不白之冤。其實使譯者和譯本出版者怎樣認真、高明,也難以克服一些先天的限制。

理由很簡單──原著是為甲時代甲社會文化甲階層而寫的,譯者卻是為乙時代乙社會文化乙階層而寫的,背景不同,至少帶來以下的問題──

(1)原著讀者的教育水平,未必跟譯本讀者相同;

(2)原著讀者的要求期待的信息資料,未必跟譯本讀者相同;

(3)書裡提到的人物、典故、比喻、習語、諺語、地名及時事等等,譯本讀者往往大多不認識;

(4)原著語上的體裁和表達方式,原著讀者的閱讀習慣,都可能跟譯本差別很大,例如英國式的幽默感,非英國人大多不欣賞

(5)原著社會的價值觀和“先進”程度,跟譯本的社會差別往往也很大,例如討論後工業社會問題的文字,照樣譯成第三世界國家的語言,譯本讀者很可能不知所云,甚至誤會重重。

由於以上幾個語篇製作的因素,還有他實務性的原因(見下文詳述),我做了幾年專業翻譯工作之後,越來越相信把一本書“原原本本地”譯出來,在大多數情形之下都是不適宜的,總有更好的辦法做這種功夫,收到比較理想的效果。(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天下有不少精彩的著作,特別是作者有歷史地位、有獨特本色的,絕對需要也值得畢恭畢敬地譯出來)。

 

事例4

年前有位大學的同事來跟我商量,他有感於自己教的那一科沒有像樣的中文書,現有的不是太舊就是內容不理想,於是立志想把某本英文的權威著作中譯,問我可否幫忙一起翻譯。那一科我也曾在英國修,他想譯那本原著的作者不是別人,正是我以前的教授。於是我對這位同事說:“如果你問我的意見,我的意見就是‘別翻譯!’有種的找兩三個同行,參考幾本好書,合力為本地人編寫一本。”他明白我的意思,打消了翻譯的念頭。

幾年以後,中國大陸多位學者分頭編纂資料,出版了這個學科的教科書,相信十分適合中國的大學生和有興趣研究這門學問的人士使用。

 

事例5

有位思想前衛、投身改進社會的鬥士朋友送了一本書給我,是選擇一位革命思想家一本名著其中幾章而成的,中文版全書102頁,印刷包裝顯然相當認真又下了本錢,翻譯工作也做得盡心盡力。這個譯本大概是這位朋友和志同道合者出主意、出錢、出力搞出來的,精神令人佩服。他們的理論(由“譯序”和內文見出)我也大致同意,覺得對於我們當前的社會極有意義,香港和大陸都絕對需要聽。

我認為這本書,從構思、翻譯、製作、出版等各方面來說,都十分突出,值得再三鼓掌,但從策略方面來說,翻譯出版此書,是一大錯誤。為甚麼是一大錯誤?真的我想像不出誰適合用這本書(然後從中得到譯本出版者想要傳揚的信息)。英文夠程度的人,又關心生態學與左派政治理論關係的人,看英文原著容易得多。其他的人,很難看得完這本書,原因不在於這本書的翻水平夠不夠,而在於中文至今未有較顯淺的、討論這些問題的書。未有基本入門的基礎知識,實在不可能充分了解這本書的高層次理。

譬如說,全書(包括《譯序》在內)並未介紹作者是甚麼人,主張甚麼,在甚麼背景下寫出這本書。

書裡提到的理論家(例如Vaneigem, Debord)和歷史細節(例如affinity group,“美國之夢”),都是絕大多數開卷者不熟悉的。

“一個解放的社會只能通過解放的革命來完成,自由不能作為“革命”的“製成品”“遞交”給個人,全民大會和社區亦不能由立法來建立。革命團體能夠有目的和有意識地幫助建立這些形式,但如果它不被允許有機地孕育起來,如果他們的成長不是經過非群體化、自我活動和自我體現而成熟起來,它們只不過是徒具式,就好像革命後俄國的蘇維埃。”

這樣的文字,大家真的不容易消化。

譯本出版了三年,相信只賣了三幾十本(至少我沒見過書店擺放出,亦未聽聞有朋友或書評提過)。由此而論,他們滿腔熱情,出錢出力,顯然收效不大,事倍功半。

 

事例6

1980年代中期,一位英國的友人寄給我一本當時在英美非常哄動的書,叫做《Food Additives》(《食物添加劑》),原來當時西方社會開始關注食品飲品製造商大量使用人工化學物質,處處“污染”大眾日常飲食這個問題,這本書道出個中因由,大爆內幕,又列出所有慣常使用的食物添加劑的名稱,在哪些食品出現、作甚麼用途、對人體有甚麼害處等等。我收到的那一冊已經是三年之內的第47版,可知該書風行的程度。

看過了那本書,覺得真有意思,因為香港社會也正好開始出現這樣的問題,大眾健康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於是埋頭苦幹,找來了三四本英美同一主題的重要著作(有新有舊的),也翻查了一些外地學報的文章,以及本地的有關資料,編寫一本特別針對香港讀者需要、興趣、味味的書。

在炮製這本書的時候,我汲取了以前翻譯“權威巨著”的經驗,作出了多種調整,例如我換掉了書裡面的一些例子,本來某種添加劑是在某些只在英國社會買得到的食品裡出現的,中國人從未聽說過那些食品,於是我做了調查功夫,換上了可能含有該種化學品的中國食品;又如我放棄了那本原著過半的篇幅,換上了由其他書刊取來的資料,並簡化了許多詳細繁複的理論,令中文版的字數減了一半,我還取了一個積極的、大眾化的書名。當時滿以為這樣構想、製作、包裝,應該可以打入香港社會,引起廣泛的注意了。

書出版以後,反應令我十分失望,似乎仍然只有很少人對食物添加劑這樣的題目感到興趣,雖然至今十多年以後仍然不斷有人查詢,找這本書(第一版早已賣光了,但由於銷路差,出版者無意重印,我也一直在計劃重編重寫、重新包裝推出),但顯然香港人對於飲食中的化學物質這類問題當時不太關注,雖然是切身的危機,但是他們心目中要關心的危機,還有更多更嚴重的,即使他們真的關注到飲食安全,也未想到要在這一方面做研究(因為政府和傳媒都未提出來,於是大家覺得不應該有問題),而即使真的關注到食物添加劑的危害,也絕少會買本專門的書回家細讀(英美讀者倒有千千萬萬人隨時會在超級市場或書店順手買一冊)。難怪當年那本第一種以中文介紹食物添加劑的書,得到如此冷淡的反應了。

最近幾年,由於種種原因,包括綠色思想的普及,社會上大眾生活水平及文化普遍提高,較多香港人在西方生活一段時期之後回來居住,政府、傳媒、民間團體努力推廣等等,香港人開始關心飲食安全的問題,對化學物質戒心加重,也覺得自己與家人的健康生命寶貴,相信在這個時候推出同樣的一本書,銷路及引起的回響應該理想得多。

 

2. 書籍全譯未必是最佳策略

以上三件事(事例4、5、6)給我一個啟示:引進外地的思想、理論、生活方式,是有階段性的,一開頭就全本中譯某個潮流、理論、思想的開山祖師的重要著作,未必是最明智的做法。

我們進修一門學問,接受一套道理(例如宗教思想),通常都是由淺入深,先打好基礎,進入外花園,經過一番體會、學習,才跨入殿堂中央,得以領略到其高深的境界。一個社會認識、接受一種思想或學問,大概也無分別,如果甚麼入門的介紹文字都未有,先出版最權威的巨著,那麼大家即使有天大興趣,也不容易理、掌握。如果“時機未到”,一個社會的思想、集體意識未發展某個階段,種種條件未配合,無論把某本書翻譯得多麼精彩,也難以得到良好反應。

我舉出上面這些事例,希望可以幫助讀者明白一個事實:今時今日的翻譯工作,大致上跟以前歷代的翻譯工作在本質上相當不同,這是社會的背景、大眾的生活方式與思想、翻譯工作行業的角色任務等出現轉變而造成的後果。

為了讓譯本的使用者得到最大的收益,同時也等於委托者收到預期的效果,凡是翻譯整本書的計劃,都值得三思而行。除了上文提到的文化差距問題之外,還要至少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原著印了出來,資料和理論可能已經不再是最新最有用的,照翻一次的話,等到譯本出版時,時間差距可能大大減低這本書的價值。‧ 譯者需要處處解釋原文社會的特點,又改動可能令譯本讀者誤會的地方,這樣讀倍感吃力(說不定因此放棄唸下去)。‧ 有時譯本向原著出版商申請版權,可能討價還價,商討細節,一拖就累月經年,搞妥一切後該書已經過時。‧ 原著許多時候篇幅過長,如果全部譯出,較難找人出版,更難找人買、找人讀,譯者時間精神未必夠。即使一流著作,往往也有三分之一以上內容是重複的或不適合另一個社會的。‧ 由於過往的不愉快經驗或是社會流行的偏見等原因,不少讀者對翻譯作品比較抗拒,不大願意購買或閱讀,先入為主覺得文字難以消化,讀得就是不痛快,或是書中的主張或資料與自己的情況有隔閡。

 因此,譯者在動手翻譯之前,要做好研究與評估的工夫,決定採用怎麼樣的策略:究竟原封不動地依照原文的章、節、段逐一譯出來,還是予以刪節改動,有需要時作種種的補充、換例、語氣修改,還是建議委托者授權積聚幾本外國著作的資料和理論,另外撰寫一本,還是組成一個專家責委員會,搜集本地的資料,編寫一本新書。

想翻譯一本書,委托者最好考慮一下時機是否已經來到:Ø 譯文語的文化是否已經發展到一個階段,有機會開始接受這一些資料、這一套主張。例如在一個大部分人文盲、政府和民間團體竭力多建學校、推廣基本教育的社會裡,翻譯介紹 “廢校論” (deschooling)的理論主張,是意義不大的。Ø 譯文語的文化是否已經有該門學科或思想的基確、入門著作(包括翻譯的或撰寫時)出版,其中的基本概念及詞彙是否已開始流行,如果還未有,那麼與其先翻譯權威巨著出版,不如由入門介紹的書籍開始。    翻譯工作者要跳出 “製造對等語篇” 這種狹隘的觀念,明白到譯文(或者叫它做什麼名堂關係不大)其實無需要是跟原文同一樣貌的,一篇論文可以變成一篇演說辭或電視紀錄片,一份通告可以用漫畫或是一封信的形式傳達的意思,同一個語篇應該按照委托者所要求達到效果,選取最有利的策略,變成千百種可能性之一的文字或非文字作品。    今天,翻譯工作者的任務不再是 “譯好一個語篇”(即是照一般習慣的理解;製造一個與原文對等的/同義的/可互相取代的語篇),而是在原文的基礎之上,炮製出一個新語篇,以達到委托者所預期的效果。翻譯基本上不折不扣是替委托者專業服務的行業。(註1)

 

  1. 權威性著作的處理

話說回來,當然還有一些作品,是要「原汁原味」般翻過來的,需要用盡方法保留作者、原著的風格、意圖、獨特性,例如金庸的小說、余光中的詩、國家元首的就職演說,以至電影字幕和法律文件,這些語言學稱為「權威式文本」(authoritative texts) ;畢竟這種翻譯的任務今時今日已經成為少數的例外,據個人多年譯壇所見,大部分書籍似中還是不該照本宣科翻譯的。

 

(註1)請參考周兆祥《翻譯笑傲江湖》第2章,該處有更詳盡的討論,分析譯者與作者及作品的關係。

祥哥的進階翻譯課程:

https://www.greenwoodshk.org/product-page/advancedtranslation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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